摄影:《道法自然》 《道德经》第二十五章,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 无生有,有归无。这是万事万物的起点和终点以及运动变化的最后依据。 通过作者独具匠心的哲学概念与取景方式巧妙的合二为一。 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此言得之。